淮南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留置看护辅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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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4-6611017(市公安局) 0554-6611279(市公安局) 考务技术电话: 0554-6652405(市人事考试中心)

淮南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留置看护辅警公告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充实我市公安留置看护辅警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辅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共招聘公安机关留置看护辅警73名。具体岗位情况见附件《公开招聘辅警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1、招聘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良好的政治素质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行端正,能保守工作秘密;

2、志愿从事辅警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

3、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须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无明显缺陷和疤痕,无传染性疾病;

5、须具有本市户籍(含寿县、凤台县),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35周岁以下为“1985421日(含)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现役军人;

6、在职辅警;

7、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8、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淮南人事考试网(www.hnpta.com)。报名时间为20214219:002516:00逾期不予补报。报考人员登录淮南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在网上阅知并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照片标准须符合规定格式(照片格式: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2.5cm,高度3.5cm,或宽高分辨率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否则出现问题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和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和确认

由招考单位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确认。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20214261600前登录淮南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按照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需在202142716:00前登录淮南人事考试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缴纳笔试费用,逾期不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为保证满额招聘,对因达不到1:2比例开考条件的,经市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招聘名额可以在报考同一单位内进行调剂。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分《职业能力测试》、《公共知识》两科。

《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主要内容包括言语理解、数量关系、判断推理、数据分析等,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

《公共知识》主要考察考生的岗位基本业务素质,主要内容包括常识、法律、语文知识和写作等,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21515日(星期六),具体安排:

上午 08:00-09:30     《职业能力测试》

10:00-12:00     《公共知识》

3、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于2021513900登录淮南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限有效期内的居民有效身份证、社保卡)进入考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4、成绩查询

笔试总成绩以100分计算,按两科分数5:5的比例合成(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下同)。考生可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淮南人事考试网及相关网站上查询成绩。

为确保新招聘人员的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分数达到40分以上(含40分)的应试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人选按考生报考的岗位招考计划数,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名单)。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评。

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职位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若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再相同,按体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招聘单位统一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体能测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2次。

1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及学业、工作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报考的招聘条件等情况。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初选人员在淮南人事考试网及相关网站公示5日。

(七)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予以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辅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办理聘用手续。留置看护辅警的工资待遇分别参照市局、寿县公安局、凤台县公安局的现有辅警待遇执行,另有看护执勤补贴,按留置看护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54-6611017(市公安局)

0554-6611279(市公安局)

考务技术电话:

0554-6652405(市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公开招聘辅警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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